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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4000噸/年TFE下游高端精細品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2025年8月6日,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根據《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4000噸/年TFE下游高端精細品技改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查批復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柯城區巨化集團生產區巨化北二道201號。公司原有四氟丙醇(TFP)400t/a 生產裝置和四氟乙基甲基醚(HFE-254)400t/a 生產裝置。本次技改項目擬采用巨化股份公司技術中心自行研發的工藝生產技術,技改新建 3200t/aHFE 氫氟醚系列產品使得精細品總產能達到4000t/a。本項目主要新增 800t/a 四氟乙基甲基醚(HFE-254)、400t/a 四氟乙基四氟丙基醚(D2)、1500t/a 四氟乙基三氟丙基醚(D3)及500t/a 四氟乙基八氟戊基醚(D4),柔性生產400t/a四氟丙醇(TFP)及 450t/a八氟戊醇(N2)聯產。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3年7月,委托浙江工創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4000噸/年TFE下游高端精細品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23年8月15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關于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4000噸/年TFE下游高端精細品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衢環智造建[2023]40號)。
2020年8月19日,企業申領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30000609802468Q001P,并于2024年5月進行了變更。
項目于2023年11月開工建設,于2024年5月建設完成,并于2024年8月開始調試生產。
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8人,實行四班三運轉,年工作330天,廠區內不設食宿。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項目實際投資7157.2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8.5萬元,占總投資的1.23%。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 4000 噸/年 TFE 下游高端精細品技改項目,實際建設與環評設計一致,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環評中D系列工藝廢氣經新建溶劑洗(裝置自帶)+活性炭吸附+二級水洗裝置處理,HFE-254、TFP 停開車放空氣采用水噴淋吸收處理;實際D系列工藝廢氣在溶劑吸收塔吸收后設置了活性炭吸附+一級水噴淋吸收裝置(兩套,一備一用),HFE-254、TFP 停開車放空氣設置了活性炭吸附+一級水噴淋吸收裝置(兩套,一備一用)。
2.因產品水份滿足質量要求,分子篩塔未投用,因此無廢分子篩產生。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D2/D4、D3、HFE-254清釜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廢氣處理廢水、真空泵廢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清釜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廢氣處理廢水、真空泵廢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經PTFE裝置部的廢水排口納入衢州市清越環保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采用壓力流管道輸送到巨圣公司排水泵站的生產污水收集槽內(地上臥式儲槽),然后排入衢州市清越環保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烏溪江。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D2/D3/D4 工藝廢氣、HFE-254、TFP 停開車放空氣、TFP甲醇尾氣及TFP 裝置精餾尾氣。
D2/D3/D4 工藝廢氣活性炭吸附+一級水噴淋吸收裝置經處理后經30m排氣筒高空排放;
HFE-254、TFP 停開車放空氣經活性炭吸附+一級水噴淋吸收裝置處理后經30m排氣筒高空排放;
TFP甲醇尾氣、TFP 裝置精餾尾氣經氟精細裝置部焚燒爐處理后經60m排氣筒高空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風機、輸送泵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催化劑、精餾殘渣、廢活性炭、沾染毒性物質的廢包裝材料、一般廢包裝材料及生活垃圾。
其中廢催化劑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精餾殘渣依托氟精細裝置焚燒爐自行焚燒;廢活性炭、沾染毒性物質的廢包裝材料委托浙江巨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一般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在廠區內設置有一座243m2危險廢物暫存庫,用于存儲各類危險廢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企業在廠區內設置有一座200m2一般固廢暫存場所。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設置了1個1400m3的事故應急池,2個500m3的初期雨水池,作為事故應急設施。企業已編制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并備案(備案號:330802-2025-012-H)。
(2)本項目無在線監測要求。
(2)企業原有問題已經整改完畢,“以新帶老” 及淘汰落后生產裝置改造任務已完成,本次驗收不涉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PTFE裝置部廢水排口中的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總氮、AOX、氟化物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單>)中間接排放標準與清越公司污水處理廠的協議指標值。
廠區雨水排口(東排渠)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符合(市美麗衢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2025年水生態環境保護暨碧水保衛戰工作計劃》的通知)(美麗衢州辦〔2025〕2號)相關要求。
2. 廢氣
(1)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HFE-254/TFP停開車放空氣經活性炭吸附+水噴淋處理1#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濃度、甲醇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廢氣處理設施對非甲烷總烴的去處效率為90.7-91.3%,對甲醇的去除效率為99.7%;
驗收監測期間, D系列工藝廢氣經活性炭吸附+水噴淋處理1#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濃度、甲醇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廢氣處理設施對非甲烷總烴的去處效率為98.3-98.9%,對甲醇的去除效率為99.7%;
驗收監測期間,氟精細裝置部焚燒爐廢氣二級水洗+一級堿洗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氫、氯化氫、汞、鉈、鎘、鉛、砷、鉻、(錫+銻+銅+錳+鎳+鈷)、二噁英的濃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
(2)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氟化物、甲醇、非甲烷總烴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廠區內車間外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3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相應處理裝置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固廢、危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2日-9月22日
公示地點:公司網站
委托單位: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
浙江環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